你知道吗?12月起举报12种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奖千元 从1日开始,奇亿平台一条事关出行的消息,开始在水城大街小巷悄然传开。
可以说,这是一条来自市公安部门的好消息,因为它意在告诉全市人民注意,从12月1日起,举报12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以获得1000元的奖励。
事实上,这一规定也完全契合了今年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,奇亿在线官方登录那就是“社会协同治理,安全文明出行”。
那么,这12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是什么?奖励标准是怎样的?作为举报人,又该如何正确地收集证据呢?
对于市民关心关注的这些问题,经记者采访了解,答案逐渐清晰起来。
◎范围
12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
举报有奖
如果要说出台这一规定的目的,其实很简单。
直白一点说,就是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,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,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。毕竟,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,远比事后总结教训显得更加有意义。
也正因为如此,《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,自本月起正式施行,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。
该《办法》共21条,界定了举报奖励范围,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、举报奖励适用主体、奖励资金来源、兑现和领取流程,并对举报奖励责任义务进行了规定。
而这也正是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。先来看看具体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?
《办法》明确表示,举报下列12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且经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的,给予举报人奖励:
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、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;饮酒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;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;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;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;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、登记证书、行驶证;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机动车牌证;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;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;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;“营转非”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;交通肇事逃逸。
对此,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未经举报人同意,不能公开举报人的姓名、身份、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。因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